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进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 效益至上、安全第一 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 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 ,努力实现 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 公司进展战略 、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 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 、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 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 、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 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 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25 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 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 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 15 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 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 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