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所有的智能化系统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维修保养服务的地址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维修保养的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1、维修保养费用为一年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更换的零配件、设备材料的费用不包括在内(因乙方原因而更换零配件、设备及材料的除外)。2、付款方式:2.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3天内,甲方全额支付维保费用;2.2甲方支付价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及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四、维修保养服务的内容:乙方对该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主要包括日常保养和故障维修两部分。1、日常保养:乙方派遣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定期为甲方该系统提供检查、调整、调试、清洁、维护等服务,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为乙方安排专人提供以下服务:1.1每季度对该系统检查一次;1.2乙方负责免费指导甲方的工作人员正常操作及安全使用该系统,并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2、故障维修:乙方派遣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对其在日常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或甲方报修的故障进行维修,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2.1维修的启动:2.1、1乙方对其提供日常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应作好相关的记录,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2.1.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立即电话响应,视情况紧急程度,3天内赶到现场,与甲方共同查看待修部位。2.1.3维修的时间:普通故障应在4个小时内完成维修(通常小型零部件须随时提供备品),较大的故障的维修时间及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紧急维修为在接到甲方紧急故障报修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系统故障抢修。紧急维修定义为系统发生故障后,发生此类故障后,甲方可根据具体的系统运行情况向乙方报修,每次紧急报修甲方将另外支付2000元/例的紧急报修服务费,在维修结束后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更换:3.1、乙方在提供维修服务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应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在确认购买后需先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购买。3.2、乙方在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时应提供同种品牌、型号的,如无同种品牌或型号的,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品牌、型号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并保证其能满足原有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使用功能。4、保修: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后,对所维修或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从维修或更换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乙方每次应将维修或更换后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保修卡或保修单交于甲方。5、验收;维修完成后由甲方验收,甲方书面确认维修工作内容、维修结果和所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数量,即作业单。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原件。6、需外送修理的,外送修理的时间和费用需经甲方确认。7、乙方因业主或甲方要求每次对该系统进行改动后,应将最新的竣工图交给甲方留底。五、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该系统使用说明中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该系统。2、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和保养作业,并按乙方维修和保养作业要求为其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甲方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维修或保养项目的竣工。3、甲方在该系统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该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该系统的运行或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须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该系统进行保养维修有关的工作(因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除外)。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进行保养或完成维修,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保养或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保养和维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或推迟保养和维修时间;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