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合作合同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双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申请设立的有限公司名称拟定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设在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三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出资为现金出资,其中甲方:认缴额为伍拾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伍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认缴额为伍拾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伍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第四条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现金出资的,应当将现金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不按照本条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共支付应缴款项30%的违约金
甲方投入本公司的现金应于2019年03月30日前一次性出资伍拾万元
乙方投入本公司的现金应于2019年03月30日前一次性出资伍拾万元
第五条出资证明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六条股权转让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