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杭第七中学副班主任工作条例州杭第七中学副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年轻老师的教育教学素养,同时也为了优化班主任的队伍结构,形成较为有效的班主任队伍后备力量培育机制,学校决定实行副班主任制度
一、副班主任聘任的条件和方法 1、凡参加教学工作缺乏三年,又未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 35 岁以下的老师,原那么上都应担任副班主任工作
2、副班主任的任职由老师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处进行审核和统筹考虑,经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相应班级
3、副班主任在其任职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将作为其以后是否被聘任班主任一职的主要依据
二、副班主任的根本任务 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鼓舞、保障作用
副班主任的根本工作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逐步学会独立承当班主任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挂职上岗月 期间,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全面主持班级的日常工作
三、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参加制定班级工作方案,参加班主任会议或副班主任会议,学校要求班主任到岗到位的时段和场合,副班主任也须同样做到到岗尽责,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班级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班级工作
2、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培育良好的文明行为教育,每学期找学生个别谈话不少于 5 人次,并独立组织和主持 1 2 次主题班会,协助班主任组织和参加学校、年级和班级活动
3、参加班级日常管理,协助建立和完善班级常规,独立主持并召开二次以上班委〔或团支委〕会议,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侧重做好团支部的建设工作
4、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应协助班主任到场参加组织、管理工作
5、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每学期家访不少于 8 人次,随班参加家长会,并向家长介绍本班学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