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营合同书_物业经理人 市场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开拓经营,搞好市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协商全都的根底上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营场所 1、甲方供应营业场地,乙方经营甲方审批指定范围内的商品。(其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或 节柜台、货架)。 2、详细位置在甲方 店 侧。 其次条 入场条件 1、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经营,须供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经营商品的商标证明、品牌授权书或代理权证明、商品检验证明或国家规定的有关证明。 2、乙方应保证其所经营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款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管机关所公布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规定。 3、乙方应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负有领导、治理和监视的权利,一切经营、效劳、治理等工作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如有违犯则严厉处理,严峻者终止合同。 4、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经营要求 1、未经甲方批准,超出协议规定,擅自补充品种的,每个品种处以1000 元罚款,并撤出柜台,严峻者甲方予以没收,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乙方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更换商标、陈设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巳接近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标识标注不齐全的商品。 3、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可依据甲方的退换货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乙方必需听从,损失由乙方担当。 4、乙方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遭到顾客投诉、国家有关部门查处,乙方要担当由此给甲方及甲方顾客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并处以人民币5000 元罚款。情节严峻的或不承受惩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国家有关部门如对乙方的商品进展抽检,样品和抽检费用由乙方担当。 6、乙方经营的商品价格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明码标价、据实标价。 7、乙方经营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商场、专卖店同类商品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或解除合同。 8、乙方必需参加甲方的大型宣传促销、假日促销等活动,甲方在乙方当月销售额中扣取 1%作为广告宣传费,促销期间的优待、让利由乙方担当。 9、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展各种形式的宣传。 10、乙方如自行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须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前方可执行。 11、乙方经营的商品如需安装、调试、修理,乙方要严格根据销售承诺、产品自身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