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客运包车协议书甲方(包车方):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 包车事项1、包车事由:
2、包车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3、包车起讫地自省市县至省市县
为 (单、双)程包车,约公里,其中:主要途经地点:上客地点:下客地点:4、包车人数(含导游,但不含包车司乘人员)共人
二、承运车辆1、座以上大型客车辆,其中:中级车辆,车牌号:高级车辆,车牌号:2、座以上中型客车辆,其中:中级车辆,车牌号:高级车辆,车牌号:3、其它: 上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
三、包车费用1、包车费用按以下第项办法计算,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圆角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方负责,或按以下办法处理:四、结算方式:1、甲方应在用车前付给乙方元
2、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不得以包车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括设点销售客票、招揽散客等;不得从事盈利性的客运代理活动
3、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
5、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的相关条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2、乙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起讫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3、乙方应在起运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
发现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权中止承运,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乙方应将乘客安全运送至协议指定终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