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 GBQ 4.0 1、定额计价模式,新建单位工程时,选择了相应的参数(工程类别等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算书编辑界面,在编制完成后,发现原来设置的参数不对,需要修改,如何修改这些信息,才能保证软件自动提取的费率是正确的? 解决方法:有两种方法可以修改 1)在预算书界面,选择左边导航栏中【单子目取费】---〖取费方式设置〗,即可修改参数。 2)在费用汇总界面,选择左边导航栏中下面的功能区,选择〖取费方式设置〗,也可修改参数。 2、招标文件中已经给定某些清单的综合单价,不需要投标方给价,但是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软件中如何实现? 解决方法:导入招标清单后,选择要输入综合单价的清单项,选择右上角工具栏中的【其他】,下拉选择〖强制修改综合单价〗,在弹出的窗口中直接输入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即可完成当前清单项综合单价的输入;若工程文件中存在多条类似清单,则勾选窗口左下方的“允许在清单综合单价列直接修改”打勾确定退出,这样其它的清单项就可以直接在编辑界面的“综合单价”列直接输入数据了。 3、有很多子目,定额中是未包括主材的,假如有必要,主材需要手工补充,假如子目的名称和主材名称是一样的,那么就需要把补充的主材名称复制粘贴到子目名称上,有否其它方法完成这项工作? 解决方法:选中这条子目的这条主材,右键选择【同步子目名称】,主材或设备的名称就可以同步到子目名称上了;若选中主材或设备后,右键【同步子目名称】功能是灰显状态,说明当前选中的不属于主材或设备,请重新选择正确的主材或设备。 4、在 GBQ4.0 软件中,假如修改材料名称、材料价格? 操作方法: 1)对于某条子目的一条材料,选择材料所在的子目,切换到“工料机显示”窗口,在这个界面,可以修改材料的名称、单位、单价等,修改后,材料号在原来材料号的基础上加@1,在软件中,它表示这条修改后的材料是原来材料的仿制材料,材料号加@1,表示已经和原来的材料脱离关系,生成了一条新的材料。这样的修改方式,修改的结果只能影响到当前子目下的当前材料,不会影响到其它子目用到的这条材料。 2)假如当前工程某条材料的名称、价格需要修改,那么应该在“人材机汇总”界面修改,修改后,用到此材料的所有定额子目的单价、合价、清单项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全部重新计算。材料的编号是不会变化的。 5、定额中没有 C60 混凝土,但是投标中需要用到此标的混凝土,在 GBQ 4.0 软件,有否方法处理?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