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技术交底一、建设厅文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 2025 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冀建质〔2025〕334 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满足建筑节能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 2025 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现予颁布,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2010 年 7 月 1 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2025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的部分子目及其对应的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详见附件)
本定额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仔细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2025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停止执行子目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2025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停止执行子目汇总表 定额名称册(章)名称停止执行定额编号2025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 消 耗 量 定额》A
3 砌筑工程A3-5、A3-6、A3-7、A3-8、A3-9、A3-10、A3-11、A3-12、A3-14、A3-15、A3-16、A3-17、A3-18、A3-19、A3-20A
7 屋 面 及 防 水工程A7-38A
8 防 腐 、 隔热、保温工程A8-211 、 A8-212 、 A8-213 、 A8-214 、 A8-215 、 A8-216、A8-217、A8-218、A8-219、A8-220、A8-221、A8-222、A8-223、A8-224、A8-225、A8-226、A8-227、A8-228、A8-229、A8-230、A8-231、A8-232、A8-233、A8-234、A8-235、A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