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维修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 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 1 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工程范围: 工期: 至 共计 天。 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合同价款:预算价格 ¥ 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 %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 2 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 3 条 乙方权利义务 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乙方应根据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 4 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法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 5 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法律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法律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