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得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分包内容: 1、4 分包方式: 2、分包工作期限2、1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日。2、2 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得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发包合同)有关质量得约定、国家现行法律规范与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4、合同价款4、1 本工程得劳务合同总价为: 元。 (大写: 元整)。4、2 本工程得劳务合同价款(包括各项单价),均为一次包死,不予调整。4、3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了甲方应付乙方得所有款项,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她付款义务。5、工程量确认5、1 由乙方按月按设计法律规范要求,将完成得实际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核定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得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5、2 乙方在开工后得每月 / 日至 / 日按实际完成得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当月验工计量所需资料一式 / 份。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价验工计价相关资料,甲方当月不予计量。5、3 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报得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得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审核,经甲方核定后得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得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与价款支付依据。5、4 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与图纸进行作业施工,造成得超设计数量,甲方不予计量,由此产生得费用及质量问题与事故均由乙方自负。6、甲方得权利、义务6、1 组建与工程相应得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得各项工作。6、2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与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6、3 提供施工现场附近得电源、水源接点。电力、管线接至施工现场所发生得费用与水电费以及施工机械进退场费由乙方承担。6、4 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