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设计依据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 设计人采纳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 。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假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推断:3.1 合同书。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称: 。 任务内容: 根据《附件 1 — 设计要求及说明》中的要求完成相关 工作内容。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合同签订前 2 日内提供设计人所需资料(假如有)。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设计人需要向发包人交付施工图纸纸质版 5 套,电子版一套;交 付地点为 公司 , 2025 年 7 月 15 日可以提供满足现场施 工的图纸,截止 7 月 18 日设计人需要交付所有设计成果文件。 第七条 费用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拾万元 整,其中设计费为 ××××× 元,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 元) 。此价格含专项增值税。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八条 支付方式8.1 本合无预付款,设计方案通过初步评审后 7 个工作日内,支 付总价款的 50% ;全部施工图交发包人审核合格并提供全额专项增 值税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30% ;工程施工完毕且竣工 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20% 。8.2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 双方责任9.1 发包人责任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