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恩施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恩施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_第1页
1/4
恩施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_第2页
2/4
恩施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_第3页
3/4
恩施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更新时间:2025-05-04 04:56:211 总则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法律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43 号)、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湖北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20411-2025),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本工作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 监督注册 2、1 建筑节能工程应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未办理监督注册手续的建筑工程不得施工。 2、2 办理注册登记时除按《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注册要求提交的资料外,针对节能专项还应同时提交下列注册资料。 1、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 2、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3、建筑节能材料清单明细表 2.3 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应有专项节能施工组织方案。 3 施工阶段监督内容 3.1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3.2 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本州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情况、监督注册时提交的节能相关资料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监督方案中应明确: 1、隐蔽检查的部位和方式 2、重点监督控制部位及方式 监督方案应在第一次监督工作会议上交底明确。 3.3 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加强事前控制,把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节能工作行为放在首位,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组织进行施工,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2、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4、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5、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的确认情况。 3.4、质量监督机构对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以巡查为主要方式,实行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附件 1 )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内容是: 1、隐蔽工程与样板工程的检查验收; 2、对保温层厚度、细部构造、...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恩施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