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租凭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就甲方租用乙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配置 乙方将卡特 320B 履带挖掘机设备,数量 1 台,操作工人 1 名,租赁给甲方使用
施施工场地点位于龙腾花园内,工程项目名称:龙腾花园
二、 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 1、 此设备按小时计算租金,每小时租金为人民币 230 元整(大写 贰百叁拾 元整) 2、 设备到达甲方施工场地后每日工作计时每日签收,每月月末累计一次并报表形式送甲方备案
3、 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月末
甲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后十日之内支付当月全额租金,不得拖欠
如甲方逾期未付清全额租金,乙方每天将按所欠租金总额的 3%收取滞纳金
并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设备停止期间甲方赔付乙方因误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甲方付清全额租金后方能使用该设备
4、 甲方每月以现金方式付款给乙方,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三、 甲方职责和权利 1、 协助乙方设备在施工场地的安全与保管,防止被偷盗
2、 甲方每月必须给乙方设备三天时间作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时,维修保养应在空余时间进行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若因乙方设备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开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配其他设备进场顶替
四、 乙方职责和权利 1、 挖掘机配备壹名操作工人为甲方服务
2、 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油料、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3、 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合理的调度,与乙方搞好团结,仔细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
若无故不服从甲方调度,甲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 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技术要求的挖掘操作
5、 租赁期间,乙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对甲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 其他约定 1、 未经乙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