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换热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山东金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东营伟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 山东金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东营伟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金鼎园、金宇大厦项目换热站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一楼以南,胶州路以西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金鼎园、金宇大厦换热站;一次管线安装、接头;验收交付并使用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15 年 4 月 20 日前安装并调试完成,达到供暖运行合格条件,并验收完成;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一、不可抗力; 二、工程量增加;三、发包人同意顺延
其他情况,工期一概不得延误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拨付一、工程价款:约计¥24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其中材料费包含因本工程发生的材料费、试运转费、检测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价格风险、贮存保管运输等全部费用,且保证通过东营市供热处等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结算方式:执行 2025 版《山东省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2025 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 版《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执行东建发【2025】6 号文件《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东营价目表》及省市相关造价规定;取费执行鲁建标字【2025 年】19 号文件;现场签证零工单价按100 元/工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东建发【2025】6 号文件中的机械单价
其中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定额测定费、总包服务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不计取,工程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损害保险凭发票经发包人认可后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