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抢修行为,科学配套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道路重复开挖,避免在建设中出现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市政公用地下管线相互影响,减少爆管、断裂和被破坏等事故的发生,保证市政公用地下管线的正常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地下管线规范化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规范地下管线建设全过程管理(一)建立建设计划管理制度,统筹地下管线建设1、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按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组织编制
各单位根据专业规划、企业发展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和用户发展计划等,于每年的4月底和10月底前将下半年和次年的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建设计划报县住建局
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应当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编制;每项工程计划内容应当包括的管线性质、管径、长度、项目所在区、依附道路起止路段、计划工期、资金来源、投资额等内容
临时性增加的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确定时报县住建局备案
2、县住建局组织对地下管线建设计划进行综合平衡
对于各单位提报的建设计划中,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计划在相同路段上建设地下管线的,由城建处、市政处组织相关单位协调确定共同的建设时间,由各建设单位办理报批手续、同期施工,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3、对各单位提报的建设计划,经综合平衡后报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同时抄送各相关单位;对列入县财政投资计划的项目,在下达投资计划的同时,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抄送各相关单位;对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制定的次年道路建设计划,抄告各单位,便于各单位统筹安排相关的建设项目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二)建立设计相互查询地下管线制度,减少相互影响1、在进行地下管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行业内其他单位查询相关地下管线情况
行业第1页共5页内其他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就查询内容出具书面反馈意见,提供相关图纸资料或标明地下管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