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保证书范本平安保证书范文一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建筑法》、《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平安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的顺当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平安,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担当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平安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中标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供应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实行平安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平安施工负责,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平安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平安生产费用的有效运用,并依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平安施工措施,消退平安事故隐患,刚好、照实报告平安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平安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平安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平安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选购和更新、平安施工措施的落实、平安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平安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化”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化后上岗;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