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本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及总包方的要求特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保卫治安管理1.1 凡在本施工场地施工的各单位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应到项目部去办理出入证
每人一证,不得多领,中途遗失应立即补办,违者按无证处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2 凡进入现场或操作施工的工作人员都应佩带出入证,否则按无证处罚,每次不戴罚 50 元,两次不戴罚 100 元,以此类推
1.3 凡进入施工现场各专业人员,严禁随带家属、小孩进入现场,违者处以罚款 200 元
1.4 施工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会客、参观
1. 5 建筑材料设备办公用品运出施工现场,必须凭项目部的《出门条》,否则保卫人员有权扣留,对形迹可疑人员,保卫人员有权要求其自行展开行李包裹询查(严禁保卫人员对其搜身等侵害人身权力的行为)
1.6 晚上关闭大门时间为晚 23:00 点钟,超出者(除特别情况外)不得入内,凌晨开门时间为 6:00 点钟,特别情况应经总包方及项目部批准
1.7 进入施工现场各单位人员,必须按现场规定指定的通道出入,严禁从其他通道出入,凡不按规定出入者将罚款 500 元,所造成的损害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1.8 各专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保管好自己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物品,同时严禁私自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材料物品,违者视情节大小处以 100—500 元罚款,并偿还材料物品
1.9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偷盗施工场地财物、窝藏罪犯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如发现上述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分别处以分包单位 500—5000 元罚款,并罚文明施工 3 分,相关当事人逐出施工现场,不得再次录用,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 文明施工管理2.1 环境卫生分区管理
各单位的施工区域,为各自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