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制度、**化工二 O 一五年五月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制度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治理,防止发生易制毒化学品危害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 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方法》〔安监总局令第 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选购安全治理。2.2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负责人治理职责及治理人员岗位职责、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安全治理、购销治理、出入库治理、登记入账治理、购置和运输凭证存档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学问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嘉奖制度等。2.3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治理条例》的规定,本制度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名目,公司涉及到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3、职责3.1 主要负责人职责3.1.1 仔细贯彻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易制毒化学品治理责任制,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3.2 分管负责人职责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工作,具体职责:3.3 专职的职业安康治理人员职责3.3.1 仔细履行企业易制毒化学品治理部门易制毒化学品治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3.3.2 组织参加对员工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治理致使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3.3 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购置及使用状况的报备。3.3.4 制订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状况进展监视检查。3.3.5 定期组织参加现场检查,对检查中觉察的不符合要求状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马上报告领导小组争论处理。3.3.6 参加易制毒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3.4 易制毒化学品治理部门职责安环部是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综合治理的职能部门,行使以下职责:3.4.1 在企业易制毒化学品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3.4.2 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展易制毒化学品培训教育。并建立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培训档案。3.4.3 帮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状况进展监视检查。3.4.4 结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