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维保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为保障园区安全,防止因智能化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智能化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提供证据的作用
为此需要对智能化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智能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现甲方将管辖区域内智能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智能化工程范围:(根据实际选择)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2
入侵报警系统3
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4
楼宇对讲系统5
停车库(场)系统6
电子巡查系统7
公共(紧急)广播系统8
电源与防雷接地系统9•建筑设备监控(BA)系统10,其他系统第二条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
注:原则上《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由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甲方审核,双方同意确定后实施
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以确定后方案为准
第三条维护保养期限和费用:1
维护保养协议期限(已含维护保养费和维修费):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
协议期限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终止
协议到期,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约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与签订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则本合同自动同时终止、解除,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并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维保费用
维护保养协议费用:Y元/年(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含税)
付款按季分四期,首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三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第四期款即人民币-----------元应于--年---月---日前支付
每期付款前由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