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的“”项目实施前期策划及推广策划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若项目名称产生或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
第二条委托内容和期限甲方委托乙方就本项目提供前期策划及推广策划服务,工作提纲详见附件一
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报告终稿且甲方结活全部费用之日止
如甲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或变更工作内容,则本合同委托期限相应顺延,具体延长期限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确认为准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价为前期策划及推广策划服务费用总和
1、本合同委托项目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⑴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元)
⑵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市场研究及产品定位》报告并经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人民币大写染万元整(¥70000元)
_____________项目宣销策划顾问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2、项目推广策划费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1)〈〈项目整体推广形象定位》报告提报并经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
(2)项目开盘物料设计终稿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
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人员的工资等一切费用,不再另外计取(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邀请乙方参加考察或从事公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除外)
4、上述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并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收取上述每笔款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双方一致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