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文件苏电生[2025]910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供电公司,省电建一、三公司,省送变电公司,宏源监理公司、兴源监理公司、兴力监理咨询公司: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25】302 号),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落实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职责,提高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省公司制定了《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试行)二○○七年七月六日 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有关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 22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建设的 22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110 千伏及以下工程和用户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施工安全职责分工第四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主要是:1)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总体监督和管理,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有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2)按规定组建项目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和组织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