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工程地点: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发包人:新余市渝水区良山城镇建设投资中心设计人:辽宁金海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11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新余市渝水区良山城镇建设投资中心设计人:辽宁金海建筑设计研究院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改造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费单价(元/公顷2)估算设计费(万元)改造路面长度(公里改造面积(公顷)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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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后的设计费收取,按上表单价计算,以最终报规证后确定的建筑规模为准结算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良山镇地形图12011
112良山镇具体地点影像12011
1134516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万112
292设计文本212
2934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上堂万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552
5后一周内第二次452后一周内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包人责任:6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