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民事诉讼中程序规制的有效性研究

民事诉讼中程序规制的有效性研究_第1页
1/2
民事诉讼中程序规制的有效性研究_第2页
2/2
民事诉讼中程序规制的有效性讨论民事诉讼中程序规制的有效性讨论 【摘 要】在当前的民事诉讼案件中,程序的滥用成为一个普遍存在并亟待解决的司法现象,因其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及不确定性,实行怎样的措施对其进行卓有成效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法律界争论不休的一道难题。程序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进行有效的约束。讨论程序滥用的内外在因素,才能制定有效的程序规制。 【关键词】程序规制;程序滥用;鉴别标准 一、程序滥用的产生机理 程序法定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基础是程序的合法性,要求在从事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所有的诉讼行为都应当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所设定的程序及方式进行,并且需在形式上与法律保持一致,即符合相关的法定要求。依照法定主义的规定,一切的民事诉讼行为,其成立及生效的首要条件都应由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做出统一的规定,其成立与生效都应依照客观条件而不是意思主义。这也是诉讼相关法律与实体相关法律的最主要区别。程序法定的目标是把民事诉讼的一切活动列入到正常的法律轨道上来,着重强调以模式化的相关司法程序来给予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从而用以法律规范国家权力的正当使用,但是在这种前提下,程序滥用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程序被滥用或不当使用的空间并不大,同时其主持方为国家司法机关,不是一两个人可以直接干扰的,就个人而言很难利用诉讼程序来满足自己的私利的机会。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在错综复杂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典的规定总是抽象的易被曲解的,而民事诉讼行为又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一部法典无论再怎样的细致法律规范也无法完全涵盖现实社会所遇到的各种纷繁复杂的问题,仍有很多在缝隙之外,利用法律漏洞的行为,如何对待这些行为又是一个慎之又慎的过程。假如严格遵循程序法定主义,则容易造成诉讼的大量失败,从国际惯例来讲,大部分的国家都承认了民事诉讼行为上的处分权主义,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法定程序的运作方式上还是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从自身诉讼的目标出发,程序的使用方式被多样化,不同案件的诉讼程序总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当事人在其中可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这就为程序的滥用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 二、程序滥用的相关主体分析 法学界普遍认为,程序滥用相关主体的涵盖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任何有可能参加到诉讼过程中的主体都存在着...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民事诉讼中程序规制的有效性研究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