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5 年 11 月号第 4 辑 1. 讨论“禁烟草捐赠”绕不开垄断问题 2. 对卖萌式虚假宣传应纳入“法治” 3. “大众点官”代表一种民间监督的力量 4. 有关自由职业者的玫瑰色想象 5. 还有多少“梗阻”的雾霾应急预案 6. “世奢会”败诉与协会去商业化改革 7. 有悖市场规则都是在“烧钱挖坑” 8. 警惕“小官巨腐”背后的惯性思维 9. “小留学生”大热应成教育改革契机 10. 围堵媒体若无解 围堵或将会无界 11. “低温津贴”还要“冰封”多久? 12. “表哥”回应抖落的“一把手”监督生态 13. “网购受宠”更应推高“质保自律” 14. 大众产品更离不开大师级工匠支撑 15. 文化失觉现象背后是价值观的缺失 1. 讨论“禁烟草捐赠”绕不开垄断问题 王传涛 截至本月底,《慈善法(草案)》将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7 日,来自国家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以及中国控烟协会等专家联名呼吁,在慈善法中禁止烟草捐赠。据了解,国家卫计委在全国人大征求意见时,已明确提出建议禁止烟草企业以捐赠名义开展慈善活动,并且增加处罚条款。(11 月 8 日《北京晨报》) 烟草企业到底应不应该被禁止做慈善的话题,其实并不新鲜。只是因为近日《慈善法(草案)》被公开征求意见而再次在舆论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对这一话题,广大网友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烟草企业是合法企业,有权做公益和慈善;另一派则认为,《慈善法》应充分考虑《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禁止烟草捐赠,禁止接受烟草捐赠禁止表彰、宣传、报道烟草捐赠。 这似乎是一个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话题。而根据此前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超过 7 成的网友认为我们不应该阻拦任何企业或组织做慈善。毕竟,我国慈善事业现在正处于一个公信力降至冰点的时间段中,因此特别需要社会各方的捐赠,而且,一些人也确实需要帮助,而且,慈善本身没有什么错。但对于许多控烟协会的专家而言,他们考虑的往往是建成希望小学、帮扶老人的企业如果是烟草,就会形成市场营销的行为事实,烟企的社会形象也将会以正面的姿态出现示人。 笔者认为,我们在讨论这一话题时,应该绕不开我国烟草企业的经营特点——行业内完全的行政垄断。通常来看,无论是地方的烟草专卖局,还是地方的烟草公司,都是一套人马,两套配置,合署办公。这也就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果捐赠是以烟草专卖局的名义进行,则似乎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