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方违约情形及应对方法诚实信用是商业社会基本的准则,但在企业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由于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到位,如果一味的凭借诚实信用来应对企业在款项往来,合同履约等方面的问题,则反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因此懂得利用法律这把双刃剑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佳的途径
一、合同对方违约的不同情形(一)对方出现违约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违约一般比较轻微,不构成合同目的的根本性丧失
因此,如守约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且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则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如果违约导致了守约方的损失,也可以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要求对方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二)对方违约造成合同延期履行、不能按约定质量、数额、期限履行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
合同履行中,一旦出现违约对交易的进行都会造成延误或影响,比如导致合同期限延长,交易的物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交付等
为了防止对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损失,一般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采取措施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
其中,对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究对方质量违约责任的,可以分别采取如下步骤: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经过协商重新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如果补充协议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的其他约定质量问题的条款以及验收条款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可以根据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者同行业类似的交易习惯、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要求对方承担质量责任
(三)对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表示不履行合同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我方可以选择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需违约承担责任
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