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以下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1
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提供居间媒介服务,甲方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取得公司或个人发放的贷款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积极联系相关的公司或个人,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2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直接代理甲方与公司或个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2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2
4在甲方与公司或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应督促公司或个人及时放贷;2
5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2
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出借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
若甲方避开乙方自行与出借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3
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甲方从公司或个人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即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4
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自身原因不愿意履行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