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 则为有利于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法律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法律规范》和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法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混凝土工程。二、开 工 申 请 控 制2.1 在混凝土工程施工 20d 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包括 7d、14d 和 28d 龄期的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站审批。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站批准,且应与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材料一致。2.2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 3d 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站,以便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2.3 混凝土工程开工前 20d,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有关规程、法律规范的要求,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站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浇筑平面图、剖面图等)。(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3)浇筑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及周、月浇筑强度)。(4)原材料(包括砂石骨料、水泥、钢材、止水材料、掺合料与外加剂等)。(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基础面或缝面处理、分缝、模板、钢筋、预埋件及止水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振捣、拆模、混凝土养护等,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器埋设作业内容)。(7)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2.4 当施工单位采纳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站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递交其(模具)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点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2.5 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骨料、止水、外加剂及掺合料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同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施工技术法律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批量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必须于施工开始前 10d 报送监理站审查认可。2.6 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审议后限时返回审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