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25〕283 号)要求,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意见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公司安质部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四条 拌和站信息化分为总公司、xx 铁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第五条 公司应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第六条 公司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 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公司安质部同意。第七条 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第八条 公司、监理和施工单位应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第九条 信息化应作为拌和站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信息化建设前已验收通过的拌和站,要抓紧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建设,并通过公司验收,未通过信息化验收的拌和站将停止使用。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条 公司(一) 负责制定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制度和验收管理细则,组织对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工作。(二) 每半年组织一次标准化专项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和运行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及时上报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三) 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具体负责本项目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定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不得少于 2 次),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的基本情况、信息员登陆次数、不合格数据、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