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监理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理第五章 工程进度监理第六章 工程费用监理第七章 合同管理第八章 施工场地会议制度第九章 记录与报告第十章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第十一章 竣工文件编制的监理第一章 总 则一、目的为实现 xx 工业园区 3 号路、25 号路桥梁工程建设总目标,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使本项目施工监理法制化、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达到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JTJ077--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30 日发)、《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25)2005-01-01 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 年 2 月 13 日发)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 xx 工业园区 3 号路、25 号路桥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指导思想及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根据“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仔细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三、监理依据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2、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法律规范和试验检测法律规范;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4、由业主和承包人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协议;5、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监理指令及其他文字记录;6、驻地办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等
四、质量保证体系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