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理规划编制人:陈志鹏审核人:任繁旗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项目监理部二 00 九年九月目 录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范围2、安全生产监理机构3、安全生产监理目标4、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5、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程序6、安全生产监理措施7、安全生产监理制度附录一、安全生产监理用表附件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附件三、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摘要)表建设工程项目概况一、建设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西山煤电矿井综合自动化信息系统工程2、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山西焦煤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山西奥科新得科贸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施工单位:山西奥科新得科贸有限公司3、工程开工日期:2025.9.7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5.9.84、总投资:人民币 84894250 元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范围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范围1.1.1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1.1.2 法律责任 《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临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1.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应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职责。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3、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