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公司的安全职责 1.1 管理本企业的爆破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和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者,均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交回原发证部门。异地施工应该办理有关证件登记及签证手续;1.2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并承担安全责任;1.3 处理本企业的爆破事故。1.4 爆破施工单位与爆破设计单位联合承担爆破工程时,双方应签定合同,明确责任并得到业主认可;其资质条件可按两个单位的人员、业绩呈报。2 爆破作业人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2.1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2.2 爆破工作领导人,应由从事过 3 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主持制定爆破工作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人员的资质;——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主持制定重大或特别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持有安全作业证。其职责是:——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4 爆破段(班)长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有三年以上爆破工作经验的爆破员担任。其职责是:——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和搬运制度;——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2.5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爆破工作的生理缺陷和疾病;——工作仔细负责,无不良嗜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2.6 爆破员的职责——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根据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操作细则;——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