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车场系统XXX系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BJ-080923B)工程名称: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XXX弱电系统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系统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一、工程地点:
二、项目名称:系统工程
三、承包范围:XXX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服务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一、工程总造价设施总造价为:RMB元(大写:),本造价为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包干价,即除甲方另行修改增减外,费用将不予调整,甲方增减内容,工程量核实计取,单价按本合同附件单价执行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1、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书后,20天(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工程施工和系统调试
2、如遇到下列情形发生,则工期顺延:(1)由于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重大工程量变化和修改,致使乙方无法按原计划连续施工;(2)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施工场地;(3)因人力不可抗力影响工程进度,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及地震等;(4)甲方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5)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7)甲方的其它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3、乙方若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理由和请求,如同意乙方请求,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4、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