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作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牙科诊所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实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条 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口腔科第四条 合伙经营场所:第五条 牙科诊所合伙人的出资总额:元人民币
诊所资产包括:诊所的营业执照,店铺的转让费用及装修费用,以及所有诊所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二)牙科诊所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三)牙科诊所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
第八条 牙科诊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权力;(二)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四)牙科诊所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诊所的股份
在合作期间假如有一方想收购另一方的股份,股份按市面价格收购,且必须得到两方同意
假如有一方要自愿退股,只能按原始投资金额退出,另外一方按协商给予收购
(六)任何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诊所利益的活动;假如发现任何损害诊所利益的行为,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其自动退股,自动退股按原始投资金额退出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牙科诊所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为合伙牙科诊所事务执行人,共名;(二)执行合伙牙科诊所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牙科诊所;(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牙科诊所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假如意见存在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诊所的事处
(四)在经营合作期间,假如因为无医师资格执业引起的任何纠纷及费用诊所一律不付任何责任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