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自有物业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_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自有物业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 出租方程式(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市房屋租赁治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位置、面积及装修标准
2.面积: ㎡
3.装修标准:
其次条:房屋的用途仅限作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押金和装修费及付款方式
1.租金数额:月租金单价每平方米元,水电、卫生及治理费乙方自理
2.租赁押金为 个月租金之和,即人民币 元
合同期满办理退租手续后退还乙方
3.装修押金每间为元
4.付款方式: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付金额为三个月租赁押金并预交 个月租金
以后每个月预付个月租金,交纳时间为每到达租赁日的前五天内,逾期每天收取滞纳金,超过 30 天视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没收全部押金并收回房屋
第五条:乙方如对房屋进展二次装修,须事先向甲方申报并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各种非法活动而违反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3.甲方若不按期交付乙方房屋使用,除延期不得收取乙方租金外,并向乙方赔偿延误期租金的 10%的损失
4.乙方如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个月内还未完成装修事宜或仍未正式开张营业,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房屋,并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限超过年以上,须于下年度前一个月内进展租金价格协商,因协商不能达成全都意见,也视作本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甲方对本合同房屋续租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租赁期限满乙方交回房屋必需保证构造及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