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关于落实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桂政发〔2007〕26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作为提升建筑业和建材业技术水平,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一)"十一五"期间,实现累计建筑节能142万吨标准煤目标,到2007年底,设区的城市市区内新建建筑全部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到2008年底,各县城的新建建筑全部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十一五"期间,新XX县区污水日处理能力236
5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20
72万吨,到20XX年设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二)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等制度;创建一批节能型校园,节能型宾馆,节能型住宅小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到20XX年,大城市完成应改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累计使用浅层地能的建筑要达到1900万平方米,太阳能一体化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
全区推广节能型照明器材,实现照明节能17
3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三)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到20XX年,公共交通车辆第1页共9页达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