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IS O 140 0 1—2 015)一、 评价目得ﻫ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得评价分析
ﻫ二、 评价范围ﻫ适合于公司得法律法规及标准
ﻫ三、 评价依据ﻫ1、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清单ﻫ2、环境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环境管理制度、地方性环境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等
四、 评价时间2 015 年 11 月2 6 日五、 评价小组成员ﻫ评价组长: 成 员: 以及各车间、部门内审员六、 评价过程综述ﻫ 评价组成员针对《法律法规及其她要求清单》中得 87个适合于公司得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法律法规遵循情况得合规性评价
具体评价内容如下:1、污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5 个,摘录法律条文 13 条;2、大气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7 个,摘录条文 15 条;3、噪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 个,摘录法律条文 4 条;4、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4 个,摘录法律条文13条;5、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4 个,摘录法律条文 21 条;6、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4 个,摘录法律条文 9 条;7、应急准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8个,摘录法律条文 37 条;8、综合性法律法规及标准1 0 个,摘录法律条文 3 8条
其中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我公司食堂得油烟排放没有检测,原因就是上级检测部门没有油烟排放得检测资质
但从总体上瞧我公司能够自觉遵守遵守法律法规与标准得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得要求;也能够满足公司环境方针得要求
九、 存在得薄弱环节及改进得建议1、 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方面存在目前制订得评价标准不能保证评价得一致性,需要对评价标准做进一步得修订
ﻫ2、 在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中,个别部门存在分类不清楚得、员工培训不到位得现象,从而造成个别员工对固废乱丢、乱放等不好得行为
因此,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得培训
十、 合规性评价结论各部门都能够有效遵循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