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合同必须由市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鉴证后生效
承包合同文本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各存一份
发包方:吉乐乡村民委员会(签字)负责人;(签字)承包方:负责人;(签字)鉴证机关:吉乐乡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公章)承办人:(签字)年月日承包山林林地地块登记明细地块名称面积林地座落东四南至西北注:面积按每亩667平方米计算,面积数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面积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集体林木买卖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乙方:乙方代表人一林木买卖合同书卖方:梅河口市吉乐乡村民委员会(甲方)买方:(乙方)依据新《森林法》和《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复兴村的自然情况,经村两委会讨论和实地踏查,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复兴村的四方山段林木评估作价出售给个人(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特拟定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将村处的林木亩;设计蓄积立方米林木出售给乙方,具体明细登记详见本合同第4页
二、甲方定价(蓄积)元/立方米,乙方同意购买立方米,合计金额:整(元),在合同签字前一次性交齐
三、乙方购买的林木所有权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即:年—月—日)
承包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林木归乙方所有,如没有进行采伐合同期满,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需与甲方延续合同
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可以转让、抵押、出售和亲属或其他继承人继承
四、甲方根据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乙方的申请合理分配林木采伐指标,不经林业部门批准,乙方无权采伐自己的林木
五、甲方出售林木后,对已售出的山林依据林业法规继续行使行政管理权
乙方购买林木后,在甲方统一规划设计下,有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也有依法管护的责任
要遵照林业法规的各项规定自觉经营管理好山林,乙方在未获取采伐证书前,在自己山林中砍伐的林木一律按盗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