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物回收合同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为更好地贯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更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甲方责任:1
甲方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
交由乙方处理,合同期内不得另行处理
甲方须将各种废物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
存放,并贴上标签
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有盛装的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甲方须保证提供乙方的废物不出现以下异常情况:品种未列入本合同;废物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和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剧毒气体等物质
乙方责任:乙方在废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应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和标准
三、回收废物料(液)的品种
废物料(液)的品种:乙方为甲方生产的各类线路板、灯珠以及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不合格的原材料
四、交接事项:1、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双方核对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及作记录,填写交接单据签名存档
2、甲方所收集包装的待处理废物,由甲方运至乙方处理场地
3、如一方因生产故障或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五、费用结算:六、违约责任:1
一方如违反有关规定和合同条款,应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按实际损失金额或损害大小进行赔偿
一方无故撤消合同,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万元正(10000元)
七、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续期事宜
八、共同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如需解除合同须由双方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