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委托协议书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申请贷款金额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乙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① 甲方向乙方预付元(大写: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② 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作为代理服务费
2、甲方以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