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投标书(商务标) 项目名称:电站工程监理中国石化集团 投标单位:河南巴州分院 二 0 一 0 年 三 月 三十一日投标人承诺函致: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签字代表 田子欧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讨论院巴州分院,参加塔河油田 12 区奥陶系油藏产能 建设(三期) 12 - 13 计转(掺稀)站工程监理 招标书中的投标,为表示诚意,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预交现款 10000 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保证严守招标规则,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所作承诺不可撤消
2.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投标的各种经济风险责任
3.同意根据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售后服务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我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即我方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有串标或中途撤标的行为;(2).被确定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签合同的;(3).有其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5.假如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 、按质、按量履行承诺,并承担法律责任
6.我方中标价是所投标项目的全部价格,包括利润和风险
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7 天内有效
8.所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印章):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讨论院巴州分院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康都花园 10 栋 2 单元电话、传真:0996-2048495 0996-2047973邮 编:841000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零 年 三 月 三十一日投 标 书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我单位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贵公司 2025 年 3 月 5 日发出的“ 塔河油田 12 区奥陶系油藏产能建设(三期) 12 - 13 计转(掺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