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河高速 LJ-8 合同段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25 年第 4 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省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及公路附属工程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五条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二)本项目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试验检测设备质量情况;(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法律规范性、合法性情况;(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第六条 质检部门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范围内实施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并接受上一级质监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监理、检测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二)参加制定本项目部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