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深信诚实、廉洁和公平是公司的重要资产。所有公司员工必须确保公司的声誉不会因欺诈、不忠或贪污行为而受损。本纪律守则列出法律规定公司员工必须 恪守的基本纪律行为标准。本纪律守则所订定的内容,同样适用于法律规定。法律规定1.任何员工如未经公司许可,索取或收受与其职务有关的利益,即触犯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款。【利益】一词在该例中的解释,包括金钱、礼物、贷款、费用、受僱工作、合约、服务、优待等。任何人士提供有关利益、亦会触犯《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2.公司任何员工如伪造文件或提供虚假会计纪录,意图欺骗其公司,即触犯《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有关《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条文的全,请参阅附录一。3.收受或提供非法利益,在中国会违反《刑法》第 163,164 条,请参阅附录二。索取或接受利益4.本公司禁止员工向任何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如客户、供应商、承办商等)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然而,他们可接受(但不准索取)下列由馈赠人自愿送赠的礼物:1)只具象征价值的宣传或推广礼品;或 2)传统节日或特别场合中的馈赠,惟价值不得超过¥200 元。5.如接受礼物会影响公司对外处事的客观态度,或导致他们作出有损 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会遭人投诉处事不当,他们便应予以拒绝。如公司员工希望收取不属于上述所指的礼物,他们应以书面(表格一)向总经办申请批准。提供利益 6.无论任何情况,公司员工均不可提供利益以影响任何人士或公司在商业往来中的决定,且必须遵行公司有关方面的政策,以及事先得到公司书面批准,方可在处理公司业务时给予利益。此外,法例亦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处理与公共机构有关的合约、标书、拍卖等事宜上,向公职人员行贿。在境外遵守法律7.以上第 4-6 段有关索取、接受、提供利益的规定,均适应于本公司。员工在为公司办理业务时,必须同时遵守当地的法律,包括反贪污贿赂法律及其他一切法规。款待8.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款待是指供应在当场享用的食物或饮品,以及任何与此项供应有关或同时提供的其他娱乐或回扣。虽然款待是一般业务上可以接受的商业及社交活动,但员工应拒绝接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如供应商或承办商)所提供的过分奢华或频密的款待,以免对该等款待的提供者欠下恩惠。 9. 公司员工如在境外获提供款待,应特别提高警惕,并拒绝接受任何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