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信号室内覆盖、直放站安装协议书甲方: ****集团 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为解决甲方移动电话通信信号问题,同时提高乙方的通信质量,就乙方提出在甲方所属的 (地点) 安装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设备(下称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由甲方无偿提供场地和电源,供乙方安装设备及其用电所需
设计设备的安装具体方案由双方根据无线电信号的网络覆盖要求,作现场办公协商确定
第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协议期限届满,在乙方的设备不影响甲方运营所需的前提下,经双方再次协商,可参照本协议内容续订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免费提供位于 大约 平方米的场地,给乙方作为设备的机房
2、为保证乙方的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或每天 24 小时正常运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可供维持设备运行的电源(220V)引入,乙方自行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表用电交费事项
或: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并为其独立安表使用(安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每度 元,每月按行表度数,于次月第 周内向甲方支付用电费用
(以供电部门电价为基数,并加上不低于 10%的线损费为标准重新商定用电费用)3、提供适当位置给乙方安装主机、光端机、接线盒等设备,并协助乙方确定中继光纤电缆入主机的走线布放方案
4、协助乙方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包括设备的安装、大楼室内电缆布线、传输电缆的布放与施工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楼层的图纸
5、甲方应指定联络人,确保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可以尽快进入现场进行维修
6、由于乙方对放置设备的机房无法派人值守,故甲方应将乙方的机房及设备视为自有物业的一部份,对其提供同等的保护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拆除、损坏、挪用或搬迁乙方的设备,否则,若造成设备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