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工程仪表自动化控制施工验收规程》条 文1 总 则1.0.1 本规程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的仪表和自动化控制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2 仪表和控制系统的施工,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1.0.3 仪表、控制系统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构筑物、电气、设备、工艺、管道及网络专业的配合工作。1.0.4 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1.0.4.1 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说明书已齐全。1.0.4.2 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和技术交底及进行了必要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1.0.4.3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1.0.5 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的施工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执行其它现行的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的规定。2 仪表的安装和验收2.1 取源部件及仪表的安装2.1.1 一般规定2.1.1.1 取源部件的安装,应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同时进行,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工作,须在管道或设备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2.1.1.2 在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应采纳机械加工方法。在混凝土构筑物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或预留安装孔2.1.1.3 安装取源部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纳卡套式接头。 2.1.1.4 被取源介质需要连续流动时,取源头部应在逆水流方向切斜口。取源位置的流速不够时,应加装增压装置。2.1.1.5 取源位置须具有代表性,即应取流体的中央部分,并应尽量靠近分析仪表,以保证取源水样分析的即时性。2.1.1.6 取样管一般为 PVC、PPR 类塑料管。2.1.1.7 仪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线充足,操作维修方便;不宜安装在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安装在室外的仪表应实行相应的防曝晒、防水、防潮、防冻措施。 (2) 仪表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便于检查、维修、拆卸,通风良好,且不影响人行和邻近设备安装与解体的场所。其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1.2~1.5m。 (3) 就地安装的显示仪表应安装在手动操作设备时便于观察仪表示值的位置。 (4) 仪表安装前应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并按设计规定检查其型号、规格及材质。2.1.1.8 仪表安装时不应敲击或振动,安装后应牢固、平整。 设计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后方可安装。2.1.1.9 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