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治疗法律规范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就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得营养要素,包括能量物质(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与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目得就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得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使体重增加与创伤愈合,幼儿可维持生长、发育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与部分补充肠外营养
全部营养从肠外供给称全胃肠外营养 (total parenteral nutrtion,TPN)
肠外营养得途径有周围静脉营养与中心静脉营养
一、肠外营养治疗适应症: 肠外营养就是临床营养治疗得重要组成部分,凡就是需要营养治疗,但又不能或不宜接受肠内营养治疗得患者均为肠外营养治疗得适应症
(一) 基本适应症: 胃肠道功能障碍或衰竭患者1
肠功能衰竭:胃肠道梗阻(贲门癌、幽门梗阻、肠梗阻)、胃肠道吸收面积不足(短肠综合征、肠瘘等)、小肠疾病(Crohn’s 病、肠结核、小肠缺血性病变等)、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及顽固性呕吐等;2
重症胰腺炎3
高代谢状态危重病人: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4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合并脏器功能衰竭、严重感染、某些恶性肿瘤或创伤者5
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7 天;6
大剂量化疗、放疗或接受骨髓移植病人;7
大手术、创伤得围手术期: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著作用,相反可能使感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
严重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营养支持 710 天;估计大手术后 57 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 48h 内开始肠外营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 50%得肠内营养或进食量;8
重要脏器功能不全:① 肝功能不全:肝硬化病人因进食量不足易导致营养不良,肝硬化或肝肿瘤围手术期、肝性脑病、肝移植后 1~2 周,不能进食或接受肠内营养者不足 50%者应给予完全或部分肠外营养
② 肾功能不全: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