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永骅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控制系统技术协议书甲方:宜宾永骅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成都金石机电控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26日目录1、总则No
:0000000000000090032、供货范围3、技术要求4、技术服务5、质量保证和试验6、包装、运输和存储附:DCS 设备清单1总则1
2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宜宾永骅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DCS 系统工程,它提出了 DCS 系统工程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 假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协议书的意见和同协议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5 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 本技术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工作范围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要求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1DCS 集成系统和配套设备的技术方案设计及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参加验收、投运及售后服务等
2DCS 集成系统的设计联络会、工厂试验及验收、设备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和投运、现场试验及验收、对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保修期的维护等
3 与其它厂家智能设备的数据通信,根据甲方提供的规约实现信息接入保证数据接收及传送的正确性,并在验收前通过联调
4 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