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需合同(钢材)编号:(WZCGHT83)甲方:乙方:签订地址:河北石家庄签订时间:2013年7月16日钢材供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以每批材料计划的传真件(或电话通知)为准,生产厂家必须是甲方指定及满足业主要求的厂家。以当期钢铁市场(我的钢铁网)价格文件为准,遇涨则涨,遇降则降,其他综合费用单价(包括运杂费,利润,服务费,税金,资金占用费等)按195.00元/吨自始至终保持不变。乙方每次送货时需附带当期市场(我的钢铁网)价格文件;结算价格=当期钢铁市场价格+195元/吨。二、交货地点,数量、验收方式及供货期、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一施工现场或成品加工现场。2、供货数量: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的钢材供应数量根据甲方施工现场需要确定,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3、交货方式及验收:乙方将钢材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要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指挥。盘条以厂家挂牌计重验收,甲方负责抽查如有异议以甲方抽查数量为准。螺纹按理论重量点支验收,螺纹必须是9m—12m定尺,非尺拒收。4、供货期: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三、技术要求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牌号:HPB235。执行GB1499.1-200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1)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81—2004国家标准;(2)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2101国家标准。其中:1000kgK每盘(捆怀3000kg;(3)检查及验收:按GB/T17505—1998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斤)计重交货。2、热轧光圆钢筋牌号:HPB235。执行GB1499.1-200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公称直径10、12、14、16、18、20、22、25、28、32mm。(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2101国家标准。其中:按l类包装类别包装,15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9米或12米;(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702-2004国家标准;(3)检查及验收:按GB/T17505-1998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按在交货地点理论换算(检尺)交货。3、热轧带肋钢筋牌号:HRB335、HRB400、HRBS00。执行GBl499.2-200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8、10、12、14、16、18、20、22、25、28、32、36mm。(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其它按GB/T2101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其中:按l类包装类别包装,15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9米或12米;(2)检查及验收:按GB/T17505—1998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按在交货地点理论换算(检尺)交货。钢材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其运输方式必须能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乙方所供每批钢材必须提供出厂材质单和其他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材质单内容包括钢材品种、规格、数量、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化学成分的数掘及结论、出厂日期等。材质单的各项数据应填写清晰、齐全、不得漏填或伪造。钢材上的牌号要与材质单相符合,且钢材不能有锈迹,生锈的钢材甲方有权拒收。四、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标及业主对本工程的特定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乙方应对由于制造的缺陷而产生的工程缺陷负责。2、根据监理工程师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厂方出示的材质证明书不符,甲方应在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在收到通知书三天内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书后三天内没有更换,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每月28日向乙方提供次月钢材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备料;(2)负责及组织货物的现场验收,卸货及工地现场抽检;(3)提供工地施工便道,确保乙方运输车辆安全畅通;(4)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货款结算支付手续。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