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追究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与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 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街道办事处领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得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就是本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事关全局性得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街道安全生产例会,讨论部署相应得对策与措施;定期带队参加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亲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工作职责: 1
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可受书记、主任委托定期主持召开街道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讨论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带队组织安全检查与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全街道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得一些重大问题
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得部署
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与防范措施得落实,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得重大问题
对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亲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三)街道其她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得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
根据街道办事处得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与防范措施得落实,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中得重大问题
定期听取分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