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用电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施工用电 七、施工用电 1
外电防护 1
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需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 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
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穿插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 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1
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需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实行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爱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纳绝缘材料搭设
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需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实行迁移外电线路或转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 1-3 6 10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0
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 0
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接地与接零爱护系统
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需采纳 TN-S接零爱护系统
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且不得少于 3 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爱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纳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