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合同编号: 装饰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地址: 联络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装饰委托代理人: 联络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工程预算单)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实行 承包方式。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制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动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条 乙方工作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法律规范、防火规定、施工法律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4. 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材料供应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第五条 工程延误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工期不顺延。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